十二月中旬的广州,天高云淡,秋清气爽,最是一年好时节,第二届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暨琶洲法理论坛在我院成功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方工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市社科院以及美国耶鲁大学、澳门大学等国内外十多所著名高校及研究院的数十名专家学者,欢聚一堂,指点学术,激扬文字,联袂奉献七场学术盛宴,智慧星光闪耀,思想异彩纷呈。
法律权威与政治义务学术研讨会
当代中国的法理学研究既要面向中国法律实践中不断涌现的现实困境,同时也要持续关注那些关于我们对法律之根本理解的恒久难题。法律是一种独特的制度性实践,其包含着一个改变行动者实践理由的权威结构。同时,法律权威也引发政治义务的经典政治哲学难题。对此根本难题的持续反省,可以在实质上促进法理学之性质的澄清与其他学科之交叉互动。鉴于此,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举办“法律权威与政治义务”学术研讨会,通过对该主题之相关著作和论文进行研讨,以促进法律权威和政治义务之难题的纵深研究。
研讨会于2017年12月9日-10日在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法学院第一会议室举行,共分三场。其中,第一场的主题为权威、主权与义务,第二场的主题为正当性与政治义务,第三场的主题为法律的权威性。
开幕式
2017年12月9日上午,法律权威与政治义务学术研讨会开幕式在法学院第一会议室隆重举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周凤婷教授主持开幕式,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房文翠教授发表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研讨会正式拉开帷幕。
第一场权威、主权与义务
第一场研讨包括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权威与义务,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周凤婷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作主题报告,题目为“权威能创造义务吗”,吉林大学法学院朱振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陈景辉教授指出,认为理论权威无法影响实践领域的通常看法是错误的,因为这严重的忽视了“不对称性”这个权威的概念要素。政治权威作为一种实践领域的理论权威,不但面对着领域有限性的约束,而且它还必须面对权威地位可能消失的威胁,因此,政治权威应做一个谦卑的权威者。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哈特、边沁与有限主权,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李爱荣教授主持,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教授作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雷磊教授担任评议人。翟小波教授对边沁和哈特的主权理论作了极致的梳理和检视,展示了敏锐的理论捕捉能力和高超的理论分析能力。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守法义务与特殊性,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刘薇副教授主持,耶鲁大学哲学系研究助理骆意中博士作主题发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担任评议人。骆意中博士指出,特殊性要求是束缚守法义务理论证明的诸多要求之一,如何在一般性的道德义务中容纳一国居民仅负担服从其自己合法国家的法律这一特殊性是守法义务理论需要在论证中所展现的特性。
第二场 正当性与政治义务
第二场的主题为正当性与政治义务,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冉杰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研院朱佳峰博士作主题报告,题目为“重访正当性与政治义务”,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马驰副教授、耶鲁大学哲学系骆意中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沈宏彬博士担任评议人。
朱佳峰博士的报告围绕两方面展开。一方面,朱佳峰博士指出政治正当性已经成为了一个问题,但对这个问题的陈述仍存在许多模糊之处。另一方面,朱佳峰博士通过对拒斥严格正当性命题的可能性的考察,攻击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观念本身存在问题。
第三场 法律的权威性
第三场的主题为法律的权威性,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朱振副教授作主题报告,题目为“法律的权威性——基于实践哲学的研究”,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刘叶深教授、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泮伟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朱振副教授指出,在当代英美分析法理学中,拉兹的权威论开启了重新看待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的一个新视角,是对法理论的重大贡献,拉兹的法律权威论为法律哲学带来了巨大的理论冲击力,同时也招致了大量的批评。
琶洲法理论坛
第一讲 信息时代的法学研究与经典阅读
琶洲法理论坛第一讲的主题为“信息时代的法学研究与经典阅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伟文博士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主讲,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刘薇副教授和近百名学生参与。
郑玉双副教授从三个方面对信息时代的法学研究与经典阅读进行了生动阐述与剖析。首先,对“数据”的研究是对人类实践的基本结构与意义的反思和探究,是一种智识活动,其目的是寻求善。其次, 研究作为获取可辩护知识的实践方式,在信息时代确实面临着方法论上的挑战。第三, 面对信息时代,需要一种保守主义的研究方案,即一种规范的、有秩序的阅读方式。
第二讲 法学是什么?
琶洲法理论坛第二讲的主题为“法学是什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李爱荣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陈景辉教授主讲,澳门大学法学院翟小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郑玉双副教授以及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刘薇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伟文博士出席了本次论坛。
陈景辉教授用四个层次的理论总结了法学的样态,即教义学、非理想化的规范理论、理想化的规范理论以及后设理论。教义学的属性是说明性理论,同时是价值中立(value-free)的,不涉及价值问题,法理学并不是法教义学。非理想化的规范理论的制度性支持要求价值要在实在法体系中找到根据,找不到根据就不能强硬地加进来,不然这只会破坏体系的稳定性。理想化规范理论要摆脱实在法体系的拘束,一方面只考虑何种价值最佳,另一方面不考虑该价值是否为实在法所许可。后设理论作为一个理论背后的理论,针对另外一个理论的理论,是概念分析的外观,呈现出抽象的基本条件,从条件出发展现出具体要求,把不必要的排斥掉。后设理论并非万能,它的作用在于明确研究的范围,不能根本上解决价值冲突问题,而且价值的多样不一定是坏事,它是自由的体现。
第三讲 法教义学的力量与弱点
琶洲法理论坛第三讲的主题为“法教义学的力量和弱点”,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李爱荣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雷磊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卉教授与泮伟江教授三人对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刘薇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伟文博士出席了本次论坛。
黄卉教授指出,“法教义学”是一套认识法规范的学说,是连接抽象立法和具体个案之间的桥梁,是适用于具体个案的比立法规范更具体的规则。这种规则绝不是法律,而是一种法律认知渊源,转换至法理学的角度,这种规则顺着原来的立法肌理不断建构新的肌理,新的肌理就是连接抽象的立法和具体的案件之间的桥梁。虽然法教义学存在一定的弱点和不足,但其仍然无法被取代。
雷磊教授指出,作为方法的法教义学指的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它要求将教义(尤其是“通说”)奉为权威性的命题来加以信奉,而暂时不去刨根问底地不断质疑它。法律和法教义像是游戏规则,法官断案是在规则适用的范围内,可自由裁量,但是不能违反、改变规则。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法律有一套基本运作的规则,这种规则是从浩瀚法典中抽取的最大公约数,从而转化为法律代码。
泮伟江教授则指出,关于法律教义学的讨论,一定程度上显得抽象晦涩,因为这个讨论涉及方法论的反思,涉及到的是“方法的方法问题”。但这个话题对同学们的学习与将来的职业发展而言,具有非常本质的相关性,因为它涉及到同学们在法学院主要学些什么,需要具备何种基本的专业基本能力才算合格法学院毕业生,将来作为法律人如何理解自身职业与工作在社会中发挥作用,从而形成职业的自我理解,建构法律人的职业自我认同的问题。从社科法学角度来看,法律教义学存在寻多缺陷,但尽管如此,法律教义学无疑应当是法学学习的主流。
第四讲 法治中国与制度史的理论意义
琶洲法理论坛第四讲的主题为“法治中国与制度史的理论意义”,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黄伟文博士主持,中山大学历史系刘勇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刘伟副教授、广州市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孙占卿副研究员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蒋余浩副研究员共同主讲,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刘薇副教授出席了本次论坛。
刘勇教授谈及明朝中后期的张居正,是如何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现存的权力结构内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总的来说,张居正内阁体制的运作机制或许也对今天的我们有些许启示:一味埋怨制度与现实不公难免沦为平庸之恶的笑谈,我们更需要去探索现实和制度之间,法律与人性之间内在的逻辑勾连,用当代大学生独有的的思维活力和时代担当,为民族复兴、法治中国出谋划策。
刘伟副教授创造性地选取了货币问题作为切入的角度,他联系到铜钱价值低、成本高,在明朝的使用率低下,以致白银成为经济流通的基础货币。明代商业的运作机制和道德伦理体现在哲学中的最好例证便是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这反映出当时传统社会的伦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爆炸的人口,要把“实践”作为主心骨,以职业分工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解构明代经济学以及伦理学的问题,能帮助我们用崭新的视角来重现制度变迁和人文伦理的沧海桑田。
孙占卿副研究员则重点论述制度如何保持人性。他指出不论处于何种时空,制度是一种中介,而这其中给人性发挥的空间非常大。现今大众对“治国先治吏”的不恰当认知过于直观化、泛化的“奇怪逻辑”。大众的看法过于道德化和感性化也导致问题内部逻辑泛化、评判标准缺失。其实,不能简单地把责任一股脑归咎于人,而是要深入思考制度和人的关系,正所谓牵牛要牵牛鼻子,抓住问题的主流更能节省成本。
蒋余浩副研究员则围绕变革性政治视野下的人与制度,言及制度如何尊重人进行论述。他指出,法治与改革,或者制度与变革,又或者常规与革命,是动态平衡的。因此沈家本所言“一法立,天下共守之”实乃空中楼阁,不切实际,反是美国R•Pound的“法律必须保持稳定,但不能一成不点”更合乎现实。文明中的重大进步几乎都是对其社会的破坏和过程。从一些细微末节里面,由小见大更容易看到人性化的光辉。
以文会友,沉醉学术的时光,总是美好而短暂,但是,切磋砥砺,思想激荡所引发的思考,必将无限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