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第三次授课
曾祥生老师在授课
课程开始之初,曾老师通过首先带我们明确了“法律人”的概念。他认为,法律人即是指经过专门训练,掌握了娴熟的法律技巧和高尚的法律伦理的人。但是,他又进一步指出认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不仅要有娴熟的法律技巧和法律伦理,更重要的是要有合格的法律思维,换句话说,就是要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
至于什么是合格的法律思维?曾老师认为,合格的法律思维应具备以下特征:相比于道德更注重法律,相比于实质正义更注重程序正义,相比于案件结论更注重论证过程。同时,合格的法律思维还要求法律人时时要做到谨慎大于自信,冷酷高于情感,精准超过估计。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思维的内涵,曾老师还以许霆案为例为我们从各个角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曾祥生老师在总结法律思维的特征
最后,曾老师还从自己的实务经历出发,教导我们如何在平时的学习中培养法律思维。曾老师指出,培养法律思维首先要培养规则思维,要做到先发后情,注重缜密的逻辑并谨慎地对待情感;其次,要培养转化思维,要习惯于将社会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找出纠纷背后的争点;接着要培养程序性思维,对各种法律程序应了如指掌,因为大部分风险控制说白了就是程序控制;再次,要培养联想思维,在做法律分析时要穷尽所有前提,后果和可能;最后要培养证据思维,一切靠证据说话。
讲台上,曾老师慷慨激昂地向同学们讲授他这么多年来对法律思维的所感所悟,讲台下,同学们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一边竖耳聆听,一边奋笔疾书,生怕错过一点内容。这次讲座虽然只有短短三个小时,却令法律诊所的同学们受益匪浅,为同学们养成法律思维指明了道路,希望日后我们还有机会聆听曾老师的高论。
法律诊所 林坤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