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典型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我方当事人,孔某,原为广州市海珠区三元酒家的一名女职工。于事发当天上午10时许,因工作需要正于仓库转移工业酒精的她,不幸因溅落的酒精遇燃引爆,惨遭火吻,全身烧伤面积高达85%。后虽经医院一个多月的极力抢救,但终因器官受感染而早离人世。自受当事人父亲委托以来,本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赔偿的原则,在老师的正确指导下,在同学们的通力协作下,我们一方面准备走法律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另一方面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肇事老板)进行调解,历经一个多月的“谈判”,最终在凤阳街司法所的促成下,以对方当事人一次性支付我方人民币22万结案。
成员:冯美兰、刘东婷、罗月媚 组长:冯美兰
感想:
冯美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刘东婷:自古成功在尝试
罗月媚:天道酬勤